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的危害物质及四大污染物详析

  在垃圾焚烧被广泛应用于生活垃圾处理的同时,其潜在的二次污染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,近年来,由此引发的“邻避运动”屡屡发生,垃圾焚烧项目陷入“一闹就停”的尴尬境地。但是,在当前“垃圾围城”的严峻形式下,建设垃圾焚烧厂几乎是不可避免。那么,垃圾焚烧过程中究竟会释放出哪些污染物?垃圾焚烧厂如何控制这些污染物的排放?所谓“世纪之毒”二噁英的排放是否可控?是否存在更洁净的燃烧技术,能实现垃圾焚烧的“近零排放”呢?

 

  这篇文章介绍了垃圾焚烧中酸性气体、重金属、二恶英等烟气污染物的形成与危害,并阐述了对各类污染物生成和排放的控制措施,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烟气加富氧回燃的洁净燃烧技术,实现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的近“零”排放。

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的危害物质及四大污染物详析

  国内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大的危害物质分析

 城市生话垃圾焚烧处理的目的是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染,但由于资金、技术等局限,多数焚烧厂只偏重于垃圾焚烧,未配套热能利用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净化设施,从而形成二次污染,这包括垃圾焚烧后排放的废气、燃烧后的灰渣、飞灰、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及恶臭、噪声污染等,尤其是烟气排放的污染。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以气态或固态形式存在,一般分为四类:酸性气态污染物、不完全燃烧的产物、颗粒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。


  以处理能力500t/d的大型垃圾焚烧炉为例,额定工况下正常运行,其配套的余热锅炉出口处烟气流量约(80000~100000)Nm3/h,温度约190~240℃,烟气中污染物典型成份及浓度如表1。